(一)引進對象和條件
1.A類:杰出人才
第一層次:兩院院士。
第二層次:國家杰青、國家名師、國家百千萬人才、省“333工程”一、二層次資助對象,國家自然科學獎、技術發明獎、科技進步獎獲得者(排名前二)、中國青年科技獎、國家青年拔尖人才、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、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獎一等獎,或與上述人才水平相當層次的國家級人才。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。
2.B類:領軍人才
第一層次:在高等教育領域和相關行業領域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和威望,學術成果突出,具有正高級職稱和博士學位。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,并具有省級以上人才稱號或省級以上科技獎勵一等獎(前 3)、二等獎(前 2)、三等獎(第 1)。年齡原則上不超過 45 周歲。
第二層次:對學科和專業發展具有獨到思路和創新發展的能力,學術成果優秀,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和博士學位。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;或主持省部級科研項目,并具有省級以上人才稱號或省級以上科技獎勵一等獎(前 3)、二等獎(前 2)、三等獎(第1)。年齡原則上不超過 40 周歲。
3.C類:高技能人才
第一層次:獲大國工匠、中華技能大獎、省“大工匠”等優秀高技能人才。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。
第二層次:獲全國技術能手、省“工匠”、省有突出貢獻的技師(高級技師)等優秀高技能人才。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。
4.D類:青年英才
取得博士學歷學位,科研成果豐富,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。
5.創新團隊
帶頭人有較高的學術造詣,學術水平在業內具有較高公認度,人員結構合理,核心成員應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。創新團隊應具有穩定的研發方向和較高的創新水平,近三年所取得的標志性成果得到業內公認。
(二)支持政策
1.暢通的發展通道:事業編制,配備導師,提供良好的團隊和平臺支持;實施分類評價,為各類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舞臺。
2.優越的薪酬待遇:可擇優享受校聘教授、校聘副教授或年薪待遇。
3.完備的服務保障:學校全程全方位為人才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務,為人才子女入學、安家補助等方面提供保障。
4.緊缺專業可上浮安家費和科研啟動經費。緊缺專業如下: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、模式識別與智能系統、導航制導與控制、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、電子科學與技術、信息與通信工程、車輛工程、載運工具運用工程、計算機科學與技術、軟件工程、藝術設計、數學、英語、馬克思主義理論、哲學、思想政治教育。

